一、初步評估與規劃
- 建築物現況評估
- 委託建築師或專業技師檢查結構安全性,確認是否可負荷電梯井道與機房載重。
- 評估空間可行性(如樓梯間旁、天井區域或外部擴建可能性)。
- 法規符合性檢核
- 依據《建築技術規則》無障礙設施專章、《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》及地方自治條例(如台北市《協助老舊建築物更新增設電梯補助作業規範》),確認是否符合:
- 最小電梯尺寸(至少容納輪椅迴轉,常用規格為1.1m×1.35m以上)。
- 消防逃生動線不受影響。
- 建蔽率、容積率未超標。
- 依據《建築技術規則》無障礙設施專章、《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》及地方自治條例(如台北市《協助老舊建築物更新增設電梯補助作業規範》),確認是否符合:
- 住戶協調與同意
- 依據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,需取得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過半數同意(若涉及結構變更或公共空間改造,可能需更高比例)。
- 協調費用分攤方式(常見按樓層或專有面積比例計算)、後續維護管理機制。
二、申請階段
- 設計委託與方案擬定
- 委託建築師或電梯廠商進行細部設計,包括:
- 電梯規格(無機房電梯較適合舊建物)、井道結構、電力配置。
- 無障礙動線(如通道寬度≥90cm)、避難層出入口規劃。
- 防火區隔規劃、是否規劃防煙防火設備
- 委託建築師或電梯廠商進行細部設計,包括:
- 申請建築許可
- 備齊下列文件向地方政府建管處申請「建築執照」:
- 申請書、土地及建物權利證明文件。
- 結構計算書(由土木/結構技師簽證)。
- 施工圖說(平面、立面、剖面圖及電梯配置詳圖)。
- 住戶同意書及會議紀錄。
- 若涉及土地使用分區變更,需另行申請。
- 備齊下列文件向地方政府建管處申請「建築執照」:
- 相關許可併行申請
- 電力申請:向台電申請用電增設或變更。
- 消防審查:確保新增結構不影響原有消防設備功能。
三、施工與驗收
- 施工準備
- 依《營造業法》委託合格營造廠,簽訂工程契約並投保營造險。
- 向建管處申報開工,張貼施工告示。
- 施工重點
- 基礎工程(如鋼構井道組裝、基礎挖掘)。
- 電梯設備安裝(軌道、車廂、主機、控制系統)。
- 機電整合(電力線路、照明、通風系統)。
- 竣工檢查與取得使用執照
- 完成後申請「竣工勘驗」,由建管處會同消防單位檢查是否符合核准圖說。
- 通過後核發「增設部分的使用執照」,並辦理建物登記(新增面積須登記)。
- 電梯使用許可
- 向地方政府(如台北市勞動檢查處)申請「電梯使用許可證」,需提供:
- 竣工圖說、荷重試驗報告、安全檢查合格證明。
- 定期申報安全檢查(每一年一次)。
- 向地方政府(如台北市勞動檢查處)申請「電梯使用許可證」,需提供:
四、補助與獎勵資源
- 政府補助
- 內政部《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》:最高補助總經費 45%(各縣市比例不同),如台北市補助上限為216萬元。
- 申請條件:屋齡20年以上、符合無障礙標準、單一門牌僅能申請一次。
- 稅務優惠
- 增設電梯後可能增加房屋評定現值,但可申請 無障礙設施減徵(各縣市標準不同,如台北市減徵50%房屋稅)。
結語
舊建築增設電梯是提升居住品質與無障礙環境的關鍵工程,需透過專業團隊整合法規、設計與住戶需求。建議從 可行性評估 起步,逐步推進至申請補助與施工,並注意地方政府的具體規定(如台北市與高雄市的補助標準差異)。若有疑慮,可逕洽各地建管處或無障礙設施諮詢窗口尋求協助。
台灣三奇電梯服務電話: 03-3636454



